夫妻分居后财产归属问题

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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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途小指南

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021-06-26 05:3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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