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是否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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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眉山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婚姻诉讼中,因为属于身份关系方面的诉讼,因此,一般没有继承人承受诉讼,或者诉讼标的已不存在,或者没有必要在进行诉讼,配偶之一方死亡,则诉讼程序终结。因而,民事诉讼法第151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
(三)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但应当注意的是,在第三人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时,配偶一方死亡的,仍可以生存一方为被告继续进行诉讼。

2021-06-22 16:4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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