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1、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2、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3、因虐待或者遗弃导…...
在法律层面,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可通过: 1.文书材料,如涉及夫妻纠纷和情感冲击的邮件、信件、离婚协…...
1、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2、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3、因虐待或者遗弃导…...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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