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职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否以“旷工”之名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
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第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被认定无效。
调整岗位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企业若没有…...
员工不服从调岗的情况下,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应当与员工协商解决,如果公司强行辞退的,是需要按照规定的…...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不服从调岗安排为由将其辞退,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是合法的,但是必须是劳动者自己本人不能够胜任现有的岗位,但是又不接受其他的一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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