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但劳动报酬栏全是空白,是违法的吗?

新疆 - 乌鲁木齐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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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法务团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2021-06-02 10:3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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