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土地不在,怎样办?

山西 - 太原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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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太原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三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就是县政府批准,不存在继承。家庭延续是另一回事,不要混淆

2021-05-18 15:0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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