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后,应当在2个月内下判决书,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在5个月内下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在2个月内进行宣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也就是可以在5个月下判决书,案件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还可以延长时间。但整体上,最迟都会在5个月内下判决书,一般是不会再延长了 。
2021-05-12 17:53:59 回复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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