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有争议怎么办

内蒙古 - 包头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跨境法律顾问

地区:内蒙古 - 包头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着房屋面积计价方式不合理、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失公平和对室内各种生活设施的约定含糊不清等方面的问题,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之后,购房者往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发生纠纷后,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发生的争议是否是开发商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自己该如何追究。

对于合同的违约情形是包括有协议解除、根本违约、迟延履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种情况。要是没有办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去办理房屋所有权产权登记是会被认定为迟延履行的情况,要是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有争议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数额的确定的。


2021-05-10 12:45:0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包头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