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哪几种形式

湖南 - 株洲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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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法务团

地区:湖南 - 株洲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1-05-08 21:1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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