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摔倒了,学校应该承担责任么?

黑龙江 - 牡丹江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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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索赔。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2021-05-05 08:2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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