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保险合同可能需要重新更名变更

山西 - 长治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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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长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合同一般不用变更,因为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如果有一下变化的话,会以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的简易保单补充说明的
1.变更投保人
2.更改受益人
3.追加主险、附加险保额、
4.变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资料
5.地址、电话、身份证信息的变更6变更银行帐户,包括保险付费帐户和生存金、红利领取帐户
四、变更保险合同的程序问题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2条之规定,变更受益人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单上批注如从字面上理解,我国所规定的保险合同变更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需书面通知保险人且保险人在保单上添加批注从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性质来看,应属于观念通知,理论上被称为准民事法律行为这不同于意思表示通知所期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性质上属于观念通知的,其通知是一种不真正义务通知人不履行违反的是对自己利益的维护和照顾义务表现在此处,即如未履行通知义务,受益人的变更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见,保险人在保单上添加批注的做法并非程序所必需只要提出变更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告知义务,变更即告成立,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实践中,如在,有些保险公司规定变更受益人无需提交保险单,仅凭书面通知就可以了,保险人采取归档的方式予以确认这样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行使其权利那么,以上就是保险合同及它的变更的相关解释了说了这么多关于保险合同的事情,现在的我们也对保险合同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我们也知道保险合同的变更并不是采用口头的形式,而是应该采用书面的形式才对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2021-04-29 08:5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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