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欠着债务,然后长还不上法院那边要进行长治执行,那么对于哪些财产是不能够被进行查封的呢?而且基本的生活该怎么办的呢?

湖北 - 襄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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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诉讼法务

地区:湖北 - 襄阳

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冻结不需要通知.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2、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3、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4、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2021-04-15 18: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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