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刚留学归国的大学毕业生,现在通过人才交流市场招聘会,到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工作,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待遇标准很高,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不是履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和社会保险缴纳完毕后,就可以不再考虑?

甘肃 - 酒泉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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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法务

地区:甘肃 - 酒泉

从法律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属于每个法人应尽的义务,在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是不能说权利和义务已履行完毕,虽然说是这样写不合法,但是在你追究的时候如果对方已经都履行完毕了,那你举证也是比较困难的。

2021-04-15 16:4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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