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拘留?我们公司里面有个同事,然后现在已经被公安机关给带走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河北 - 张家口 刑事处罚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西青区法务团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021-04-15 09:20:2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张家口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