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如果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是不是可以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要搬到上海去,我现在不想干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 - 邵阳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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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湖南 - 邵阳

你好,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021-04-15 03:4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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