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前一段时间的时候,我表哥他把家里面的钱都借给了别人,但是别人把钱拿去赌博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青海 - 黄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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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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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所借之款属于用于犯罪活动的借款,应当认定为无效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2021-04-15 02:4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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