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在已经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没有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吗?

黑龙江 - 哈尔滨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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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谈判法务

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赔偿要分以下情况处理: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的根据,而违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1-04-13 15:2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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