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结婚前,以个人名义申请商业贷款,在城市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才经过媒人介绍与妻子相识并结婚,现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感情存在问题闹离婚,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处理?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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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2021-04-13 12:5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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