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与房东是有签订半年期限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是五号就要交付房租,这个月说是到时间了,没有缴纳房租,房东是否可以跟租客要求支付违约金呢

湖北 - 黄石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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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务先锋

地区:湖北 - 黄石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021-04-13 05:1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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