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对于材料有哪些规定?我从我父亲那里继承得来一套房子,有遗嘱作为凭证,现在我想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浙江 - 嘉兴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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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纠纷化解员

地区:浙江 - 嘉兴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1-04-12 23:2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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