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将自己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跟乙办理了一笔贷款的业务,约定的是两年的期限,利息是百分之二十,在到期的时候,甲被要求还本金和利息,甲不肯还利息,这个约定是否有法律的效力呢

湖南 - 郴州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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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郴州

您好,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24%,出借人请求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利息过高,您可向银监会投诉举报

2021-04-12 21:1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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