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有购买保险,在通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左侧有车辆闯红灯冲了出来,撞到我的车辆,已经是报警处理,交警是会如何划分双方的责任,是如何确定赔偿责任,是否可以要求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云南 - 楚雄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卓越辩护法务

地区:云南 - 楚雄

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4-10 21:08:4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楚雄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