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金怎么算?甲把自己的的房子卖给我朋友,已经签了合同,现在回家后把自己卖房的事告诉了丈夫,丈夫坚决不同意,还气得生了病。甲现在不卖了应该赔偿多少钱?

福建 - 三明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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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处理法务

地区:福建 - 三明

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违约金问题,通常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2021-04-09 21:4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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