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了子女是不是属于重婚?我跟我老公我们两个人离婚了,几个月之后,我发现他早就有了孩子,我要怎么样去举报?

山东 - 枣庄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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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枣庄

1、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3、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生有孩子的,不构成重婚。也是说,有没有孩子不是重婚罪的充分证据。重婚罪的充分证据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1-04-09 21: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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