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应该是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呢?因为我这个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就把它扣走了。理由是要拿去质检,那他这个根本就没有做任何程序的是违反了什么样的规定呢?

四川 - 泸州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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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法务

地区:四川 - 泸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2021-04-09 18:0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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