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有道理吗,得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
[律师回复]可以告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婚姻自由,不存在退婚后赔偿名誉损失费。如果采用暴力则涉嫌犯罪。《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