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损失有计算标准吗?跟男朋友在一起两年时间,期间我怀孕了,对方要求我流产后就分手了,我认为对我名誉造成了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名誉损失费吗?

四川 - 泸州 再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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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诉讼咨询

地区:四川 - 泸州

名誉损失没有计算标准,你自己觉得该提多少就提多少,如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提多了法院不支持。手续费应该支付一半,因为流产是两个人的责任,你自己也要承担一半费用。如有证据证明强行发生关系造成身体伤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如满意,请采纳。

2021-04-08 19:0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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