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事故受伤是如何维权的呢?孩子还不满5周岁在上幼儿园的期间遭遇到了人身损害,那么不知道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过错呢?怎样就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呢?

浙江 - 温州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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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答疑法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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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有学校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1-04-07 22:2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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