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哪些证据呢?有人欠了我的钱不还,我手里有他给我写的借款合同,现在法院就要开庭了,我应当向法院提供哪些东西呢?

云南 - 丽江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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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云南 - 丽江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2021-04-07 19:4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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