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是如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发放工资的时候发现单位已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了,不知道单位这样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是否可以去起诉法院申请支付令了呢?

广西 - 百色 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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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维权顾问

地区:广西 - 百色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2021-04-07 14:2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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