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唉。用人单位是否违法呢?签了劳动合同以后,单位一直不给我交社会保险,我现在想要维权,应当依据哪些法律法规?那单位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四川 - 宜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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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四川 - 宜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1-04-06 18:1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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