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婚后性格不合,双方天天为生活琐事经常争吵,于是商量离婚,房子是男女方共同购买,所以决定一方拿房子然后补给另一方一半房款,可谁都不想要房子就想要现金,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

云南 - 红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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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答疑法务

地区:云南 - 红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离婚的相关事宜,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夫妻谁来抚养子女以及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如何进行分配等。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约定通过变价分割的方式来分配房产,可以由双方将房产售卖后就价款进行分配即可。夫妻一方变卖房产后不给付钱款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回钱款。

2021-04-06 17:2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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