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该是由谁来支付的?这两天我爸爸已经发生意外事故受伤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陕西 - 榆林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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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陕西 - 榆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克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1-04-06 16:3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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