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结婚的时候,我母亲有给我购买一套房子,作为我的礼物。但是结婚之后,通过公证的方式,赠与了对方。这个时候,房子还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吗?

湖北 - 荆门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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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荆门

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

2021-04-05 17:2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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