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回复]我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明确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由此可见,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同时规定了,如果侵权人不知情,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知情的侵权人也需要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供购买渠道以协助查办伪劣产品来源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