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当初通过求职应聘到城里一家国企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企业为姐姐提供了专项入职培训,结果现在合同期限内姐姐自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来补偿企业培训的支出费用?

广西 - 河池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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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至于违约金,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培训费,扣除已履行服务期限部分培训费后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期等分培训费,扣除已履行合同期部分培训费后支付;双方对培训费计算方式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1-04-02 01:0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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