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一般应该赔偿经济补偿金吗?我在单位工作有半年多了,可是单位却突然间说。不用我了,要开除我该咋办?应该要补偿金吗?

山东 - 临沂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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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2021-04-01 18:0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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