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通过求职应聘,到城里一家服装百货公司当产品销售员,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工作通过试用期后,老板始终不给我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我是否能够以此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湖北 - 孝感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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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孝感

你因为老板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拖欠工资为借口,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你还可以向单位要求依法缴纳你2007年5月1日以后的社会保险,和你2008年2月1日至今的双倍的工资。还有就是你说的3万元的年终奖。如果单位不给的话你可以像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21-03-31 18:3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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