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是以分公司的名义去外面与客户签订货物的买卖合同,结果货物都是由分公司来给,但是钱都是总公司收走了,结果这些货物都是次品,当作正品来卖的,分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山西 - 晋中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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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辩护团队

地区:山西 - 晋中

如果分公司经营的业务也涉及违法犯罪,那么分公司的员工也有可能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要看每一个员工涉案情况,会区别对待的。如果在该案件中起积极作用,收取高额提成,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一般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委托我所刑辩律师。

2021-03-31 17:3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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