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某委托你代为购买100斤木耳,双方基于委托关系发生了代理关系,你代为购买木耳是行使代理权的合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归属于计某。计某死亡,这个代理关系并不当然消灭。该100斤木耳属于计某的遗产,同时,购买木耳的价款属于计某的债务遗产。此时,应分情况处理:1.如果计某的妻子继承了计某的遗产,则你可要求计某的妻子支付木耳的价款,计某的妻子不得以不知此事为由拒绝付款。2.如果计某的妻子没有继承计某的遗产,而是由计某的债权人成立破产起算组织,则木耳列入计某的遗产范围,同时请求清算人支付自己的价款。
2021-03-31 17:17: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