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是一名出国留学归来的高材生,通过人才交流市场招聘会应征到一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结果现在工作不到两年,就因主观原因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以他辞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要求经济赔偿,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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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

2021-03-31 09:0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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