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曾经因为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怎么样来确定的?这两天我老乡在外面那边,把别人家里面东西偷了,现在已经被抓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河南 - 洛阳 刑事处罚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包头谈判法务

地区:河南 - 洛阳

你好,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虽然各地标准不同,但三千以上足以构成数额较大,因此这种情况一千五以上就能构成盗窃罪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1-03-30 21:04:0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洛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