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追尾,车主被撞了,副驾驶室人员死亡

河北 - 秦皇岛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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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秦皇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车辆追尾后的人身损害赔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21-03-29 19:4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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