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一方违约有什么规定?今年有一个客户跟我们公司购买房子,签订了一份认购书,但是现在这个客户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房款,那我们这个定金还需要返还给对方吗?

湖北 - 孝感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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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湖北 - 孝感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021-03-29 12:3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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