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否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我公司答应工作满两年就买社保,但是现在一直不缴纳社会保险。

江苏 - 扬州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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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助手在线

地区:江苏 - 扬州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您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以及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走。您签订过劳动合同吗?

2021-03-27 18:3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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