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是从哪些方面来审查的?最近这段时间我已经把我们家里面的房子租给了别人。具体是怎么样规定的?

广东 - 深圳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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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维权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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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物品、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物品,都应是可以出租的。(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四)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2021-03-27 05:2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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