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通过人才交流市场招聘会,应征到一家大型私营企业工作,入职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结果现在合同期限未满,用人单位却要将我辞退,可以获得什么经济赔偿?

江苏 - 扬州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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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扬州

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1-03-27 01: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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