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了我的钱不还怎么办?当初借钱的时候他没有给我写借条,现在他故意赖账,我手里只有转账记录,我想把钱要回来,应不应该去起诉呢?

广东 - 佛山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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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务

地区:广东 - 佛山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2021-03-26 02:0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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