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和妹夫因为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由于他们生育的孩子现在年龄还小,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离婚后孩子随妹妹一起共同生活,妹夫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结果现在离婚后妹夫做生意欠了笔债,应该先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是先偿还债务?

四川 - 南充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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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务

地区:四川 - 南充

抚养费是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就算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须的生活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021-03-26 00:5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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