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通过人才交流市场招聘,入职一家大型私营企业,并且顺利通过试用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结果现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按照离职要求递交辞职报告,过去三十天依然无人批准,该怎么解决处理?

安徽 - 宣城 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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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宣城

递交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2021-03-25 11:1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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