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今年刚刚初中毕业,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他父母不让他继续念书而是跟着几个老乡一起赴城市里打工,他现在尚未年满十六周岁,用工单位是否涉嫌雇用童工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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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  二、相关法律规定:1、《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021-03-24 21:1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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